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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计成本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612页(336字)

指需要估算的使用某种经济资源的代价,同某项具体的经济活动相关联,但又不致引起现金实际支付的假计性支付,亦可称为“视同成本”或“估算成本”。从某种意义上讲,假计成本也是一种机会成本。但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不以某种直观形式表现的机会成本;而是需要进行特殊计量的、非直观形式的机会成本。如企业的购置生产设备的成本通常包括设备的买价、运杂费或安装费等,但购置这台设备能耗费的有关资金可以存入银行,也可进行某项新的投资,因而,能得到相应的利息收入或投资报酬。所以,为了正确地分析、评价设备购置方案的经济性,尽管利息收入或投资报酬并未实际发生,尽管所耗资金可能是借入的,也可能是自有的,都应将存款利息或投资报酬纳入该项设备的购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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