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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重商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648页(547字)

重商主义是15~17世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准备时期,反映商业资产阶级利益和要求的一种政策体系和理论思潮。它是资产阶级最早的经济学说,也是国际贸易理论的早期阶段。重商主义分为早期重商主义(15——16世纪中叶)和晚期重商主义(16世纪下半叶——17世纪),它们都持有一些共同的主张:(1)把货币看成是财富的唯一形态,认为获取财富的唯一途径是发展国际贸易;(2)主张国家干预经济活动,要求政府保护国内工商业,发展国际贸易;(3)主张少买多卖,争取贸易顺差,以吸收更多的外国货币,增加国家财富;(4)认为利润或利益来自流通过程而不是生产过程。早期重商主义以英国的海尔斯和斯塔福德为代表,主张“货币差额论”,反对商品进口,主张严禁金银出口,主张扩大商品出口,认为任何商品进口都会减少财富,把货币与商品绝对对立起来。晚期重商主义以英国的托斯·曼为代表,主张“贸易差额论”,认为在国际贸易中只要总出口超过总进口,保持贸易顺差,金银最终会流入本国,就能增加财富,不必要求每笔交易都带来金银。重商主义的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在历史上曾起过重要作用,促进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但在17世界中叶以后,这种理论和政策就逐渐为代表产业资本利益的古典国际贸易理论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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