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
书籍:香港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南人民出版社《香港手册》第103页(338字)
一国(地区)银行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或地区的货币信用政策,实行金融管理和监督、控制货币流通与信用活动的金融中心机构。其主要职能是:(1)政府的银行和财政顾问;(2)金融政策的执行机关;(3)银行的银行;(4)监管金融体系的运作;(5)最后贷款者。香港没有中央银行。中央银行的各种功能,分由不同的公私机构部门负责,如外汇基金、港府金融事务科、银行公会及汇丰银行等。汇丰银行和渣打银行,既是政府的银行和财政顾问,也是大部分金融政策的执行机关,并负责最后贷款者的责任,而汇丰、渣打更是香港商业银行的银行,提供发钞、票据交换的服务。至于监管金融体系的运作,则由金融事务司统筹辖下的银监处、证监处、商品交易监理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