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财政预算
书籍:香港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南人民出版社《香港手册》第113页(568字)
反映香港自由经济特点并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政府财政收支计划。第二次世界大战前,香港财政预算受到英国殖民部严格监管,战后监管逐步放松。但直到1972年香港脱离“英镑区”后,才逐步形成财政管理相对独立的局面。香港的预算年度为每年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每年的财政预算案,均由港英政府财政司负责编制,向立法局提出,按照“三读”的法定程序通过,经港督同意,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法案。香港的财政预算以积极不干预主义为总的指导方针,奉行审慎和稳健的理财原则,坚持收支平衡,重视储备积累,不搞赤字财政。在税收方面实行低直接税率和简单税制,积极吸引外资。在公共开支方面,一方面重视提供和改善政府对社会的多元化服务,注意发展和完善基础建设;另一方面又适当控制开支的增长率和开支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重。1994~1995财政年度提出的财政预算总则是:(1)在长远方面维持充足的储备;(2)非经常开支的大部分须由经营帐目盈余支付,基本工程开支最少要有半数由经营盈余负担;(3)开支增长不应超过本地生产总值增长的假设;(4)非经常开支的增长同样不超过本地生产总值增长的假设,但要顾及计划不可避免的开支;(5)在税收政策上要维持来自各项收费和定额税项等收入的实质价值,并要定期检讨各种税项的免税限额,以便追上通货膨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