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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管理体系

书籍:香港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南人民出版社《香港手册》第114页(423字)

指财政管理的范围、结构和层次。香港基本上实行一级财政。财政管理范围包括香港政府本身、市政局、区域市政局、房屋委员会等公营部门。政府各部门的日常开支,通过“政府一般收入帐目”来核算和管理,另设若干个法定基金帐目,对特定项目的收支进行管理。在财政决策、立法、监督等方面,财政司是香港政府中财政决策与管理的负责人,是立法、行政两局的当然议员,负责监督布政司署内的财政科、金融科、工商科和经济科的工作,每年提出该年度的决算案和下年度的预算案;立法局负责审议和立法;核数署则负责对政府财政开支帐目的审核、监督。三者职责分明,互相制约。在具体财政管理方面,由政府重点负责“全面的财政控制以及负责制订方针和目标”;房屋委员会、医院管理局以及各基金负责专项独立财政管理;市政局和区域市政局享有财政自主权,可以自行编制收支预算和确定开支的次序。政府每年给予一定数额的财政拨款,各公营机构独立制定预算开支,分别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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