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香港手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书籍:香港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南人民出版社《香港手册》第201页(500字)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商品生产者、经营者的责任,而制定了《售卖货品条例》。在法律上规定售卖者同意出售货品,消费者同意支付货款,合同关系即告成立。当消费者对货品的品质有所不满时,首先应和卖方谈判,希望能寻求一个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这种办法对于信誉较好的零售商,通常有效。当卖方不愿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了时,消费者可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当以上两种方法仍不能解决问题时,消费者可向卖方采取法律诉讼手段要求卖方赔偿因违反合约所引起的损失,若货品拙劣引起消费者身体受伤,除零售商外,还可以向制造商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牵涉的款项在8000元以下的,由小额钱债审裁处负责审理,只要消费者填妥投诉书即可,不必请律师。近年来,香港消费者对自身的权益越来越重视,香港政府也积极制订法例,以确保在香港销售的产品符合一定的安全标准,例如香港已有特定法例监管玩具、电气、气体用具等消费品的使用安全。1993年12月香港《消费品安全条例》刊登在政府宪报上,等待立法局通过,该条例要求制造商、进口商、以及供应商必须确保他们供应香港的消费品合乎规定,否则,将被罚款甚至监禁。

上一篇:税法 下一篇:侵权行为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