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价值规律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手册》第104页(840字)
马克思、恩格斯曾经设想,社会主义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斯大林在理论上论证了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生产的原因和价值规律仍然起着重要作用。但他又认为全民所有制经济内部不存在实质上的商品,价值规律对生产不起调节作用。1957年前后,我国经济学界已有少数人突破了斯大林的思想体系,主张全民所有制内部各企业之间交换的生产资料也是实质上的商品交换,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生产领域仍起调节作用。1959年4月在上海召开了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价值规律问题的讨论会。会上深入探讨了若干理论难点,争论热烈。会议前后发表了几百篇文章。这次历史性的大会对整个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研究是一个有力的推动。从这以后赞同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内部也存在商品,价值规律对整个国民经济起调节作用的观点逐渐增多,并由此而带动了一系列经济理论问题的研究。在这方面,孙冶方、薛暮桥、于光远、骆耕漠等人的文章影响较大,骆耕漠主张,商品是私有制的产物。在社会主义社会,只有国家与农民之间的交换是真正意义的商品交换;国家出售给全民所有制职工的消费品,实质上不是商品;国营企业互相买卖的生产资料更不是商品(《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和价值问题》,科学出版社,1957年)。于光远则主张,上述三种交换都是商品关系,没有必要区分真正的商品和形式上的商品。国营企业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单位,它们之间的交换也是商品关系(《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问题的讨论》,《经济研究》1956年第7期)。薛暮桥的观点介于两者之间,认为国营企业之间的交换已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商品交换,但仍然基本上或部分地保存着商品交换的性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红旗》1959年第10期)。孙冶方在商品问题上的观点同薛暮桥相近,而在价值规律问题上提出了独到见解。他认为有狭义价值规律和广义价值规律之分,前者指商品价值规律,后者指产品价值规律,是直到共产主义仍将存在的(《论价值》,《经济研究》1959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