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学中的语义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手册》第220页(809字)

我国语言学界大多数人尚未把语义学看作语言学中一个独立的分支。传统语言学辖语音学,词汇学、语法学三大分支,语义归在词汇学中。现代国外语言学理论趋向改用音系学、语法学、语义学三分法,而语义学不仅描述词义,主要处理词组、句子等意义。这一重大转变在我国还未充分体现出来,从50年代到80年代出版的语言学课本均按传统分法,如高名凯《普通语言学》(东方书店,1954年;修订本:新知识出版社,1958年),高名凯、石安石《语言学概论》(中华书局,1963年)。叶蜚声、徐通锵《语言学纲要》(北京大学出版社,1981年)章目称“词义”,而不称“词汇”。李兆同、徐思益主编的《语言学导论》(新疆人民出版社,1981年)有独立的语义章节,但仍只讨论词义。高名凯在专着《语言论》(科学出版社,1963年)中设语义篇章,并提出义位、义素的概念,与音位、音素,法位、法素等相当,不过他也只以词或语素为基础分析意义。正面号召研究语义学只见于朱星文章《试读汉语语义学》(《文史哲》1980年第4期)。但他所说的“语义学”与一般理解差距甚大:他以外国词典中语义学条目的释义为基础,而不以语义学着作为基础,讨论什么叫语义学;他提出要创立汉语语义学,而一般认为语义学与逻辑学一样无语种区别之分;他列出语义研究大纲,内容甚广,甚至包括意译、直译等问题。郭绍虞曾发表“语义学与文学”(《学术月刊》1981年第2期)响应朱星,认为提出语义学的问题非常及时,这是使中国语言文字文学走上科学化而又民族化的第一步。他把语义学看作沟通文学与语言学的渠道,而不像一般学者那样把它看作沟通语言学与逻辑学的渠道。

虽然语言学界还没有把语义学作为一门科学系统地进行研究,但对某些语义现象或与语义有关的现象作了些观察、分析,对某些国外的语义理论作了评价、探讨,有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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