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手册》第389页(1063字)

这一课题的讨论集中在以下几点:

一、新政的历史地位 刘绪贻认为,新政局部改变了生产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劳动人民的处境,缓和了阶级斗争,挽救和加强了美国的垄断资本主义制度(《罗斯福新政对延长垄断资本主义生命的作用》,《历史教学》1981年第9期;《罗斯福新政的历史地位》,《世界历史》1983年第2期)。邓蜀生认为,新政使美国渡过大危机,挽救了资本主义制度(《罗斯福新政述评》,《美国史论文集》,1980年)。黄安年认为,新政使美国避免走上法西斯道路,为美国参战打下基础,提供了维护垄断资本主义统治的经验,使美国某些民主传统得以继承和发展(《罗斯福新政的历史地位和阶级性质》,《北师大学报》1982年第4期)。张谦让认为新政在对外政策方面具有的历史意义在于实现了美苏建交,对拉美实行“睦邻政策”(《谈罗斯福新政的历史作用》,《山西大学学报》1982年第1期)。黄绍湘则认为,新政虽使美国渡过严重的经济危机,但并未达到经济复兴、充分就业(《开创美国史研究的新局面》,《美国史论文集》,1983年)。

二、新政的期限 邓蜀生认为,新政实际是6年,主要是在罗斯福的第一任期内。1938年后罗斯福的注意力已转到国际事务。1943年底罗斯福要求不要再用“新政”这个词。张谦让认为,新政实施在20世纪30年代,其影响所及至40年代上半期。刘绪贻认为杜鲁门的“公平施政”、艾森豪威尔的“现代共和党主义”、肯尼迪的“新边疆”、约翰逊的“伟大的社会”,是新政的继续、延长和扩大,并将新政推到最高峰。黄绍湘则认为,把新政实施年限延长到肯尼迪、约翰逊时期,是完全忽略了不同时期的背景和具体的历史条件。

三、新政的经济思想 刘绪贻认为,罗斯福的新政符合凯恩斯主义。罗斯福和凯恩斯不同意走法西斯主义道路,而实行罗斯福新政式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有关罗斯福新政的几个问题》,《世界历史》1985年第1期)。邓蜀生分析了新政与凯恩斯主义的不同之处,认为新政虽然受到凯恩斯主义的某些影响,但不是凯恩斯学说的实践。黄绍湘指出,凯恩斯没有对罗斯福产生什么明显的影响。新政是在罗斯福不了解或不承认凯恩斯时就付诸实施的。新政的指导思想是采用了美国芝加哥学派的观点,它与凯恩斯学派的经济思想接近(《关于罗斯福实施新政的经济指导思想》,《河北师院学报》198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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