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新编儿科临床诊疗手册》第589页(3306字)
【释义】:
癫痫是一种由于脑功能异常所致的慢性疾病,是脑细胞群异常地同步放电而引起的突发性、一过性的脑功能紊乱。其病因可分为特发性、症状性及隐原性三种。临床发作形式多样。
【诊断】:
1.发作类型与临床表现 基于癫痫临床发作形式及脑电图(EEG)改变,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全身性发作
1)强直-阵挛发作(大发作) 是最为常见的小儿癫痫。发作时意识突然丧失,呈强直性肌肉收缩,眼球上翻,瞳孔放大(对光反应消失),屏气发绀或脸色苍白,也可发生咬舌及尿失禁;随即进入阵挛期,出现节律性肢体阵挛抽动,口吐白沫或发出叫声;发作持续数分钟后自止,便又进入惊厥后期,肌肉松弛,呼吸逐渐恢复,随后转入深睡眠状态,醒后一般情况良好,对发作情况不能回忆。
2)失神小发作(小发作) 突然发生短暂地意识丧失,正常活动中断,固定于某一体位,两眼茫然凝视。发作没有任何先兆,一般很少超过30s。发作后可继续原来的活动,对发作不能回忆。多在5~7岁起病,发作频繁,但智力正常。
3)肌阵挛发作 多见于婴幼儿。表现全身或某部肌肉的突然短暂一次或多次收缩,引起肢体抽动,多为双侧对称,手中物品落地或摔出。
4)失张力发作 表现为突然发生的一过性肌张力丧失,以致姿势突然改变,如突然低头或跌倒,可持续1~3s。常伴短暂意识丧失。随后意识很快恢复,立即站立起来,有时可连续发作。
5)阵挛性发作 发作时肢体呈有节律地屈曲及伸展,其速度和幅度可不相等。
6)强直性发作 全身强直性肌痉挛,肢体伸直,头眼伸向一侧,有时躯干呈角弓反张状态。
(2)部分性发作
1)单纯部分性发作
a.局限性运动性发作 表现为身体某一部位呈节律性抽动,如躯干抽动、转侧性抽动、杰克逊发作(发作自一侧口角开始,依此波及手、臂、肩)等。发作时意识不丧失。
b.局限性感觉性发作 为发作性局部躯干特异性感觉异常或有特殊感觉征候,可表现一侧肢体或面部发作性麻木、蚁行感、局部疼痛或发作性视力障碍、眩晕、听觉或味觉异常。不伴有肢体抽动。意识存在。
c.自主神经发作 发作时有胃气上升,面红或苍白,出汗,心悸,心率及血压改变等。
d.精神性发作 表现为各种类型遗忘症,情感异常,错觉及复合性幻觉发作,这类发作常发展为复杂性部分性发作。
2)复杂性部分性发作 精神运动性发作。可能自单纯部分性发作转化而来,伴有意识障碍。在意识模糊状态时有吸吮,咀嚼,搓手,解扣,摸索等不自主动作,也称为自动症。
2.脑电图检查 EEG是诊断癫痫的重要手段,不仅可以明确诊断,而且还可以帮助鉴别癫痫类型。全身性发作时EEG为全脑同时放电;部分性发作时为局限性放电异常。EEG异常包括非特异性异常,如慢波增多、不对称、调节差等,不能仅据此而诊断癫痫。应有特异性癫痫样放电(棘波、棘-慢波、多棘-慢波、尖波、尖-慢波、高度失律等)才有较大的诊断意义。由于癫痫发作期间EEG检查阳性率仅为50%~60%,故EEG正常并不能除外癫痫,有时还需做睡眠EEG或24h监测EEG。
3.其他检查 旨在寻找癫痫病因。
(1)脑脊液检查 一般情况无需作此项检查,但当怀疑发病与感染、出血等因素有关时,则需进行此项检查。
(2)CT及MRI检查 可以了解脑结构有无异常,有助于寻找病因,但不能用来确诊是否为癫痫。
(3)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SPECT) 将放射性核素显影与CT成像技术结合起来,可以显示不同层面内放射性核素的分布图像,从而反映脑局部血流量及代谢变化。癫痫发作时患者病灶处血流灌注降低,发作后则明显增加,可以探测出只表现脑功能异常的癫痫灶。
【治疗】:
1.治疗原则
(1)尽量早期治疗,尤其是已有多次发作史或曾有癫痫持续发作状态发作者,一旦诊断成立,应立即开始治疗。
(2)根据发作类型选药。
(3)治疗先由一种药物开始。
(4)应先从小剂量开始,根据血浓度及时调整药量。
(5)如长期用药,停药过程要慢。一般主张发作控制后继续服药2~5年,然后经过半年至1年的减药过程再停药。
2.适应证及剂量 见表18-1。
表18-1 常用抗癫痫药物的适应证、剂量及有效血浓度
对于难治性癫痫可考虑联合用药,近来新型抗癫痫药:有拉莫三嗪(Laamotrigine),托吡酯(Topamax),Gabapentin,Clolazam等。
3.综合治疗 合理安排患儿的生活和学习。尽量减少其精神负担及不良的心理影响。防止因发作而造成的意外事故。
4.癫痫持续状态(SE)的处理 癫痫发作连续30min以上或两次发作间歇期意识不能恢复,称为癫痫持续状态。此为儿科急诊,需及时处理,尽快控制发作,除去病因,维持生命功能。
(1)及时控制发作
1)地西泮类(安定)类 国外首选劳拉西泮(1orazepam)0.05~0.1mg/kg,缓慢静注,每分钟2mg,15min后可重复使用,最大量勿超过4mg,作用持续24h。国产药物氯硝西泮(cloazepam)用量为0.01~0.1mg/kg,缓慢静注,作用持续8~12h。地西泮(安定)0.25~0.3mg/kg,缓慢静注,20min后可再用,注意呼吸抑制。此类药物对各型抽搐型SE均有效。
2)苯巴比妥钠 在用地西泮(安定)控制以后可继续用苯巴比妥钠,每次5~10mg/kg肌肉注射,注意呼吸抑制。新生儿SE也可使用。
3)水合氯醛 可用10%水溶液按每次0.5ml/kg,保留灌肠。
(2)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缺氧。
(3)预防与控制感染。
(4)预防与纠正代谢紊乱,如酸中毒、低血糖、低血钙等。
(5)防治脑水肿,可给予高渗葡萄糖、甘露醇降颅压等。
(6)确定SE病因,并给予及时对症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