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克·安特卫普规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WTO与国际贸易惯例实用手册》第191页(248字)

共同海损由有关受益方按获救价值按比例分摊。1860年在英国格拉斯哥港召开会议制定共同海损的理算规则,其后于1864年、1877年分别在约克城和安特卫普港召开会议加以修订,故名《约克·安特卫普规则》(York-Antwerp Rules)。此后又于1890年、1924年、1950年、1974年及1990年多次修改,目前国际上普遍使用的是1974年及1990年的规则。该规则对共同海损的判定、获救价值的估算、共同海损分摊的基本原则均作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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