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21页(251字)

行为人以幻觉、妄想、意向倒错等病理性精神活动作为驱使其行为的力量。行为人在这种动机驱使下,可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结果,但由于行为人的行为是受病理性精神活动的驱使,其主观上不能通过现实环境来修正自己的精神活动,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不能正确的认识,导致对自己行为的启动、幅度、进程、终止缺乏控制能力。因此,即使行为人的行为结果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也不能按刑事犯罪论处,应免除刑事责任。在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中,病理动机是评定行为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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