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3页(315字)

成立于1961年,原名司法警察厅,初期归葡萄牙海外部司法警署管辖,后来转归澳门保安司管辖,再后来又转归司法事务政务司管辖。司法警察司由一名司长领导及两名副司长辅助。为执行其职责,所设附属单位有:刑事事务厅、行动资源厅、国防刑警公署、司法鉴定化验所、管理计划厅、司法学校。司法警察司的职责为预防及侦查犯罪并向司法当局提供协助,职掌维护法治及司法公正、调查犯罪,并有权对酒店、公寓、海关、边境及赌区进行巡查和问讯。在刑事侦查方面,它的权限是:进行法律规定许可的调查;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协助法官及检察官进行调查;协调国际间的合作;进行司法鉴定;管理和计划侦查活动,并进行警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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