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101页(1593字)

亦称法牙科学。应用牙科学(口腔学)及其他相关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方法,研究解决侦查、检察、审判工作中涉及人身伤亡的有关牙科问题的一门科学。法齿学是为法律服务的牙科学,它是法医学的一个分支,也是社会牙科学的一个组成部分。法齿学有三个重要的特点:首先是具有个体之间的差异性。它是以牙齿、牙列、咬合、牙科修补、口腔内骨骼结构、硬腭皱纹和唇纹等特征因人而异来作为鉴定的科学基础。由于上述因素不同结合,彼此有差异,相同概率极少,据计算世界上不存在口腔完全相同的两个人,因此不少学者认为,法齿学的识别价值仅次于指纹。其次,牙科物证具有稳定性。牙齿是人体最坚硬的组织,上下颌、牙齿、牙齿的填充物和附属物,最不易受到外伤、高低温、腐败的影响和破坏,是灾害事故中,特别是航空器失事、爆炸事故中,牙齿和颌骨是人体死亡后最易保存的物证部分,是提供个人识别的最重要材料。第三,法齿学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科学。根据牙齿和口腔其他组织的特证,可以提供性别、年龄、种族、职业、习惯、风俗等个人识别方面的重要资料。根据牙齿颜色的改变和色素沉着,可以推断疾病种类和腐败速度。根据咬痕特征,可以区分是人还是动物所咬,以及是哪个人造成的。法齿学由于有以上的特点,在侦查、检察、审判中发挥重要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

法齿学研究的范围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①检查和鉴定牙齿、颌和口腔组织损伤情况,如检查尸体或活体的口腔,发现损伤,检验损伤部位、形态、大小、损伤严重程度,作出损伤形成原因、损伤性质、致伤方式、致伤工具方面的判断。②检查和鉴定咬伤情况,以确定罪犯和排除嫌疑分子。③检查和鉴定由无名尸体提取的有关牙科物证,进行个人识别,查明死者的身份。研究内容包括根据牙科物证鉴别人种(及种族);确定死者经济地位;判定死者性别;推断死者年龄;估计死者的风俗、习惯;检验血型、DNA和口腔范围的其他重要特征。研究对象包括活体、尸体、物体和书证等方面。活体:对伤害事故当事人的咬伤和齿痕的检查和鉴定,确定咬痕的形状、部位、形成方式、严重程度和预后,对活体进行年龄、职业的推断。尸体:检验皮肤的咬伤和颌面部的损伤,检验无名尸体的唇纹、牙齿、牙列、咬合状态、牙科疾病、牙齿填充物、假牙等,进行个人识别。对白骨化的尸体,通过法齿学的检验确定死者的年龄、性别、种族、职业以及口腔的其他个人特征,为个人识别提供依据。物体:主要是对食物上遗留的牙印、咬痕的检验,唾液斑迹的检验,对玻璃、纸上的唇纹检验,为确定罪犯提供证据。书证(文书):包括对牙科医疗记录、诊断书和X光照片的审查,以确定有无医疗事故和提供个人识别的可能性。

法齿学的形成有个漫长的过程,公元66年罗王朝尼禄允诺了情妇萨宾娜的要求,处决了他的皇后,而萨宾娜怀疑尼禄是否真的把皇后杀死,于是,她令侍从将割下的皇后头颅装在银盘里进行检查。最后,萨宾娜辨认了一颗黑色的中切牙,才断定尼禄所杀的确是皇后。近代法医牙科学的奠基人是巴黎牙科大学教授阿莫道(Oscar,Amoëdo)博士,他在1898年发表了论文《论法医学的牙科技术》。1900年日本野口英世博士翻译了阿莫道的着作,1903~1904年东京牙科医学专门学校开设法医牙科学课。1946年小南又一郎教授编写了《牙科法医学讲义》。据报告,1972年世界上各地共有40个法齿学研究机构。我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牙齿与年龄相关的记载:《太平御览》中提到“男子八月生齿,八岁而齿……”等。新中国成立后,上海法医研究所率先对牙齿进行法医学的鉴定,在出版的法医学着作中叙述了牙齿鉴定的内容。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1月出版的陈世贤编着的《法齿学概论》,是国内第一次系统论述法齿学内容的专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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