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114页(302字)

有以下几种含义:①与“法院”同义,指国家的审判机关。②指法院内部负责审理具体案件的组织机构,为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独任庭、合议庭、执行庭等。③指国家对特种案件所设立的临时性的审判机构。如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建议,1980年9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成立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进行审判。审判任务完成后,1981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随即决定撤销。④指我国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庭。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基层法院可以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设立若干人民法庭。人民法庭的判决和裁定,就是其所属基层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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