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235页(215字)

泛指以各种精神活动异常为表现特征的精神障碍患者。部分医学工作者认为精神病人仅指那些精神活动异常达到一定程度的重症患者、严重智能障碍者、严重精神障碍者,不包括神经官能症、轻度精神发育迟滞、人格障碍以及性心理障碍等轻度精神异常者。刑法、民法等法律规定所称的精神病人应为前者。已经达到严重干扰日常行为的,被称为重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偏执性精神病、反应性精神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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