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334页(387字)

胎盘附着在子宫体的下段或直接覆盖子宫颈内口(正常的胎盘应附着在子宫体上段),位置低于胎儿的先露部。前置胎盘是引起晚期妊娠出血的主要原因。如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往往能使产妇和胎儿急死。本病以产妇为多见。在妊娠晚期或临产时,由于子宫体上部肌肉收缩和缩腹,子宫体下部逐渐伸展,但附着于子宫下段或子宫颈口上的胎盘不能相应地扩张,故前置部分的胎盘由其附着处剥离,引起出血。初起时出血量不多,剥离处血液凝固,流血可暂时停止。如果子宫继续收缩,则流血反复发生,且一次比一次厉害。少数病人第一次出血就很多,并往往发生于不自觉中。有时患者半夜醒来已睡在血泊中,这种情况往往来不及抢救,遂因大出血引起休克而急死。尸体解剖可见:阴道内充满血液和凝血块。子宫下部的内膜粗糙不平,质地软伴有壁内出血,肌肉组织菲薄,有时发生撕裂。各内脏呈贫血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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