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349页(488字)

政法系统全国性专业会议。1982年7月10日至24日由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在北京举行的会议强调:新时期的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健全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制,加强人民民主专政,保卫和促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1986年2月21日至3月4日在北京举行的会议,认真讨论了邓小平关于“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指示,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坚决取缔和制止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在社会治安已经取得明显好转的基础上,实现社会治安的稳定好转。1997年12月23日至25日,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25日下午,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李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对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法工作作了部署,对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措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层工作、队伍建设的整改工作、政法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等问题如何落实提出了要求,并强调要抓紧制定《警察法》、《检察官法》、《法官法》和《监狱法》的配套措施,落实法律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用法律保证严格执法,使队伍建设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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