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518页(901字)

所谓“鞋底常态磨损特征”,系指人在穿鞋正常行走和运动的过程中,由于较长时间有规律的重复磨耗,在鞋底上形成的磨损形态。鞋底的磨耗同人在行走中鞋底对地面的正压力分布直接相关,而这种正压力的分布又同人脚底的固有形态及走路习惯(步法)相对应。脚底形态和步法具有个人特征并相对稳定。所以,同一人穿用的几双鞋子,其鞋底常态磨损特征应当是相同的。通过对几双鞋子的常态磨损特征的分析比较,可以对穿用人是否同一进行鉴定。这就为鞋印检验开辟了一条新的渠道:在提取了犯罪现场上的足迹之后,如果搜集不到重大嫌疑人的可疑鞋子作比对样本,那么可以取其平时穿用的其他鞋子进行比较检验,查明犯罪现场足迹是否为该嫌疑人所遗留。这是我国痕迹检验技术中的一项新的检验手段。公安部在几个地区进行了大量的应用研究,并总结出一套把磨损特征检验与足迹中的压力公布和起落脚特征检验结合的实用方法,1986年开始在全国推广。

常态磨损特征检验,一般需要在检材足迹与送检鞋子磨损程度相近的情况下,对趾、跖、弓、踵四个区域和起、落脚部位的磨损形态及其之间的匹配关系进行综合比较与评断。在磨损程度相差较大的情况下,可令受审查的嫌疑人穿鞋行走,取其实验足迹样本或取其日常生活中遗留的平时样本,结合压力分布上起落脚特征予以综合分析和鉴别。常态磨损特征检验的优点是:①它是鞋底在足与地面作用力下反复磨耗形成的“积累特征”,是作用力特征的形象化,易于观察,提高了可见性和可信度。②它既可用于立体足迹检验,也可用于平面足迹检验。但它也存在一定的局限:鞋底的磨损毕竟是行走力隔着鞋底与地面磨损作用的结果,不像赤足那样反映细节明显而细腻,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在脚型相近、步法相近的两个人之间,磨损形态相似,检验和作结论时要慎重;在接受检验的两双鞋子穿用时间相差较大时,磨损程度不同会导致磨损形态的差异,此时单靠磨损的形态检验不能做出准确判断,因而往往要结合步法特征进行综合分析;同一人的平跟鞋与高跟鞋、软底鞋与硬底鞋的磨损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差异,在检验中要注意分析和正确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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