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522页(1068字)

触犯刑事法律被依法确定立案查处的案件。有多种含义:

最广义的刑事案件 指一切刑事违法而被侦查机关或审判机关立案的案件。既包括构成刑事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案件,又包括经侦查或调查其行为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非罪案件,还包括刑事违法行为符合犯罪构成全部要件但属于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和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

广义的刑事案件 指一切涉嫌犯罪的案件。包括国事罪案(诸如背叛国家、颠覆国家政权、叛逃、间谍、资敌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和普通刑事罪案(诸如杀人、放火、强奸、抢劫、诈骗、贪污、受贿等等除国事罪案以外的其他刑事案件)。

狭义的刑事案件 指除国事罪案之外的其他刑事案件,即普通刑事案件。包括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国防利益、贪污贿赂、渎职和军人违反职责等方面的刑事案件。

最狭义的刑事案件 又有几种含义:①专指发生在社会治安领域的刑事案件,与经济犯罪案件相对称。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我国加强了对发生在经济领域的侵犯财产、破坏经济秩序、渎职谋私及其他各种牟利性、暴利性的犯罪的惩治,故约定俗成地将其统称为经济犯罪案件,而把发生在经济领域之外的、不是以经济利益为目的的、主要发生在社会治安领域的犯罪案件相对地称为刑事犯罪案件。②专指非职务性的刑事违法犯罪案件。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推进廉政建设、强化反腐败斗争,加大了对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各种利用职务实施的犯罪的打击力度,故通常把利用职权或违背职责的刑事违法犯罪行为称为职务罪案,并有时又把与职务无关的非职务罪案称为刑事案件。③专指由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我国法律将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称为自诉案件;法律又规定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自行侦查刑事案件的情况,司法实践中习惯称之为自侦案件;对自诉案件和自侦案件以外的、由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管辖侦查的案件,通常又与自诉、自侦案件对称为刑事案件。

在以上四种含义之中,人们通常较多地在广义和狭义两种意义上使用刑事案件的概念,并以狭义的含义即普通刑事犯罪的意义上使用刑事案件的概念为最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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