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685页(253字)

有两种含义:①证据从何处发现和如何取得,如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是从何处发现,由谁提供或收集,采用何种方式收集的;证人是如何得知案件情况的,是亲身感受还是从他人处得知。②表现证据事实的各种外部形式,即证据事实的“载体”。证据来源由法律加以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根据证据事实的外部表现形式,将证据分为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见勘验笔录);视听资料等7种。证据事实只能从法律规定的来源中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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