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753页(186字)

可由自己主观意志控制出现的精神障碍。如酒精中毒性精神障碍、药物依赖、麻醉品、毒品依赖以及气功所致精神障碍等。因这种人事先对自己的精神活动有充分的认识能力,对自己行为的后果也有充分的预见性,只要其主观上稍加努力,便可完全控制自己不出现精神活动障碍。故在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中,即使被鉴定人精神症状很重,也应评定为完全法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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