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食品法典机构标准制定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2页(189字)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议事规则》第9条规定:(1)在不违背本议事规则条款的条件下,本委员会可订立制定全世界的标准和适用于某一特定地区或国家组织的标准的程序,并可在必要时修订此等程序。(2)本委员会应作最大努力就以协商一致方式通过或修改标准达成协议。只有在这种达成一致意见的努力失败的情况下,通过或修改标准的决定才可通过投票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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