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内亚农业政策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69页(338字)

20世纪60年代,几内亚独立后,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农业经营方式可实行个体农户、庄园主、集体经营的合作社和国营农场四种。为了摆脱法国殖民主义控制,实现粮食和工业原料自给,国家还颁布法令,废除农村的部落酋长制,实行土地国有化,分配给农民,同时决定收回原为外国种植园主所占有的种植园土地,建立国营农场。70年代后,几内亚政府颁布法令,制定了几个经济发展计划。其中1973-1978年五年计划中,提出国家将继续致力于农业。1981-1985年计划中,规定将农业投资增加到建设总投资的22%。80年代中期,几内亚政局发生变化后,新政府作出决定,首先发展农业,扩大粮食种植面积和实行粮食生产多样化,扩大经济作物生产,发展农产品加工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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