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952年农业政策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76页(273字)

美国总统为支持朝鲜战争,于1952年6月30日签署《防御生产法修正案》。该法规定,向合作者发放的主要作物价格支持贷款比例在1953年以前应当为平价的90%或者更高,除非生产者不同意销售限额。同年7月17日通过一项法案,决定延长以平价的90%对主要农产品给予强制性的价格支持的期限。该法适用于1955年以前的作物,并要求主要产品实行的平价价格应当是按照新的或老的模式计算的较高的平均价格,长绒棉被列为主要农产品给予价格支持。同年3月28日,国会还废除了超过销售限额出售油用花生而不支付罚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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