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990年农户补贴限制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34页(254字)

美国1990年《联邦食品、农业、资源保护和贸易法》对农户生产补贴限制作出规定。对差额和转移补贴限额定为每人5万美元。对市场贷款获利、贷款差额和开发可作牧场的耕地补贴限额定为每人7.5万美元,这些补贴限制的总限额为25万美元。3个实体法律被保留,每个人靠这些法律实体能得第二、第三个法律实体不超过每个这样法律实体的50%的股金。按这三个法律实体,个人能收到高达10万美元的差额补贴。自然资源保障与储备计划中,对毛、海毛和蜂蜜计划项目补贴分别有各自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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