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990年农产收入保护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34页(337字)

美国1990年《联邦食品、农业、资源保护和贸易法》对小麦、饲料粮、棉、水稻的收入保护作出规定。当平均农产品价格降低到目标价格以下时,通过差额补贴来达到收入保护的目的。差额补贴可由补贴率乘计划补贴收益乘法定补贴亩数计算出来。每种农产品的差额补贴率取决于目标价格与特定时期的市场价格之差,或目标价格与价格(贷款)保护率之差,不论哪一个值高。根据法律规定,目标价被冻结在小麦每蒲式耳3美元;玉米2.75美元;燕麦1.45美元;高粱2.61美元;大麦2.36美元;棉花每磅72.9美元分;水稻每担10.71美元;每位生产者只有达到基准亩数的85%以上才可获得补贴。当农产品价格下降时,联邦政府有关差额补贴的总预算将增大,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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