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农业产品干预管理机构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5页(386字)
法国1999年《农业指导法》第64条规定:(1)为了达到欧盟条约规定的目标并致力于保证和提高收入、减少违法行为、促进生产要素的最佳配置、调控市场进而保护生产者,加工者、批发商、中间商和消费者的利益,可通过行政法庭法令在农业和食品领域创建按照产品或若干产品分类的干预管理处。(2)与共同农业政策的规则、目标、原则相一致,并与农业与食品经济协调与指导高级委员会颁布的建议书相一致,在国家计划规定的范围内,该机关的使命是:提高对市场的了解与运行从而在与消费者的利益相一致的基础上保证农民工作的公正报酬和该行业不同人员的正常工作条件;这些机关致力于为生产者组织和每一级别不同职业间的组织提供便利;鼓励组织销售并参与制定和实施与改善竞争环境和保护消费者相关的措施;提高行业经济的效率,尤其是促进质量政策的建立;实施欧盟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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