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158页(281字)
公诉人在法庭辩论开始时,对案件带有总结性的发言和评论。公诉词应以起诉书的内容为基础,但非起诉书的简单重复,而是对它的补充和论证。公诉词应在法庭调查得到证实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进一步从事实、证据、法律、法理等方面,对犯罪进行更加详尽、有力的揭露,分析犯罪的根源和对社会产生的危害,指明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法律条款,以及从宽或从严惩处的理由和根据,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而且,公诉词要做到客观、全面、恰当、有理有力、论点明确、证据充分,避免发表抽象的议论或者言过其实,真正起到揭露犯罪、教育群众、宣传法制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