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机农产品研究合作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39页(210字)

美国《2002年农业安全与农村投资法案》规定,政府可以通过农业研究局(包括国家农业图书馆)和经济研究局,支持从事研究和推广的美国专业人员、农民和其他感兴趣的人得到或利用海外有机研究的成果。其他有机农业研究与推广条款批准的补贴包括:农业生产与销售信息开发、支持研究与推广专家、农民和其他人参加国外开展的有机农业研究。农业部长应当就需增加有机农产品研究和宣传经费提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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