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批量种子鉴别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78页(231字)

法国《种子生产、检验和鉴定技术条例总条例》中,对批量种子鉴别作出规定:(1)每批种子的数量,特别是一致性和品种纯度、种子净度、发芽率和含水量均应一致。(2)每批种子以原有的号码鉴别,主要是生产公司的代号和生产年份。(3)数块合格种子生产田的种子可以混合。除特殊规定之外,基础种也可以混合。(4)一批原种只能是一块种子田繁殖出来的种子。(5)各批种子的最大重量,以及种子混合条件,在附加技术条例中均应有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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