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小麦品种试验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78页(507字)
法国谷物种植业中,以小麦生产规模最大,主要是软粒冬小麦。同时建立健全了良种繁育制度,制定出小麦生产技术规程。根据规定,小麦新品种必须由国家农业研究所进行为期至少两年的品种试验,以鉴定品种新的形态特征、遗传稳定性和生产价值。(1)新的形态特征:必须经实验室和田间鉴定,新品种应具有显着的形态特征。一般应在实验室和田间检查品系或品系后代的穗子、幼穗分化和植株。(2)遗传稳定性:应在实验室和田间检查穗子、幼穗分化和植株,证明品种的性状稳定一致。检查穗子和品系后代的数量为150-200个左右。(3)生产价值:应通过栽培试验鉴定新品种的生产价值,并按产量、品质和稳产因素的百分比进行记录。其中,产量鉴定应在国家农业研究所确定的试验网内进行。一般设两个对照品种,主要对照品种为试验区域栽培最普遍的品种,次要对照品种是很有生产价值的新品种或优良的老品种。产量鉴定首先将试验区域获得的结果,经综合分析后,计算出新品种的平均产量,然后与对照品种的平均产量相比,求出新品种产量的百分比。品质鉴定应主要检查烤制面包的性能。稳产因素的鉴定的内容包括抗寒性、抗倒伏性、早熟性和抗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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