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大田种子标签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85页(204字)
加拿大《种子检验、检查和销售条例》规定:(1)大田作物种子包装均需在标签上注明:卖主姓名和地址;种子种类名称;原种品种名称;等级名称;玉米种子发芽试验年份、月份及种类;进口玉米种子其生产国名;混合种子中每一品种百分比和名称。(2)菜园豌豆和蚕豆发芽率低于75%时,应在标签或包装上标明。(3)大田玉米种包装或标签上注明的“玉米类型”应按本条例规定标准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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