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1999年种子标签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92页(188字)
澳大利亚1999年《国家种子标签和销售实施条例》规定,销售者必须在标签上对包装物内的种子进行文字说明,并提供保证,证明文字说明是正确的和准确的。文字说明的内容包括:品名、纯度、芽率、杂质率、药剂处理方式、生物处理方式、单位包装重量、批号、销售者名称。此外,所有的标签还应在明显的部位注明“如有要求,可提供种子检验分析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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