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农业机械化促进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13页(321字)

进入20世纪70年代,世界各国资源保护主义倾向加强。保证粮食资源,对于国民经济安定、政局稳定越来越重要。韩国为实现主要粮食自给,采取农业机械化等措施,积极提高农业生产率。为保证其实施,1978年,韩国颁布《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该法制定的宗旨是,旨在促进农业机械化的普及,谋求其有效利用,为提高农业生产力和实现农村现代化作出贡献。该法规定了促进农业机械化的义务:政府和地方自治团体须研究有关促进农业机械的普及和共同利用,扶持农业机械的研究、开发、事后服务,以及对农业机械使用者进行技术指导和训练等所需要的政策和措施,从而促进农业机械化。该法由24条组成,有关施行该法的必要事项,由总统令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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