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农机化指定申请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14页(206字)
韩国1996年《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施行规则》第2条新技术农业机械的指定申请规定,根据第4条第1项的规定,想得到新技术农业机械的单位,把附件第1号公文程式的新技术农业机械指定申请书和如下各项文件附加提出给农林部长官:(1)新技术农业机械的内容、特性及效果分析书1份;(2)每年度供给计划书1份;(3)被其他法令认定、评价为新技术产品的复印件(仅限于相应产品)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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