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农业机械化政策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23页(229字)

伊朗根据法令规定,为实现5年计划的目标,政府应制定旨在发展农机工业、在农业上充分利用电力和机械的发展农机化的战略决策,包括:(1)发展地方农机工业,以满足当地农业生产的需要。(2)提高农业机械的利用率,并提高动力机械的效率。(3)改进栽植机械、播种机械、植保机械和收割机械等农业机械的性能,提高其作业效率。(4)改善拖拉机及其他农机具的维修服务。(5)改善农业机械的供应、销售、售后服务及农机零配件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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