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亚1972年农机化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28页(241字)

保加利亚1972年6月26日通过《关于在农业中彻底运用经济机制的第23号决议》规定,应该以各种生产需要和利用机器设备的标准为基础,根据劳力的平衡、降低成本的任务、单位产品的活劳动消耗标准、集中化和专业化与应用新工艺的情况,以及各个农工综合体、农业社和国营农场的特殊条件,制定农业生产的机械化计划。农业和食品工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同州人民会议执行委员会和农工综合体一起准备和批准各个农工综合体的各种生产技术配备标准和利用技术的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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