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机人员操作控制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29页(231字)

美国1978年《农业装备的安全标准》规定:(1)操作人员控制机器的位置和运动应符合美国农业工程师协会标准。(2)区别控制所用的符号应根据美国农业工程师协会的标准。不明显功能控制应该区别清楚。(3)脚踏控制应有适当的尺寸、空间和合适的形状,以便正确地操作。应提供抗滑措施以尽可能减少操作人员的脚从控制装置上滑开的可能性。(4)手动控制应有适当的尺寸和形状,以便能抓握好,而且在整个操作范围内手周围应有足够的空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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