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农机销售维修安全指导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21页(473字)

日本农蚕园艺局长1978年11月27日颁布《农机销售、维修的安全指导》。共5条。其中第1条宗旨中规定,为了防止农业作业事故,不但需要提高机械本身安全性,同时农户也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使用机械的技术水平。对于农业机械本身来说,其安全措施就是要在机械上配备安全防护装置,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鉴定;对于农民来说农业作业的安全措施就是要提高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以往的安全措施,并根据《日本促进农业机械综合措施实施纲要》的第2-1项的内容,在各地广泛实施农业机械的有效利用、安全措施事业。目前,农民几乎都是在购买农业机械时获得他们所使用的各种机械的特性、使用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和技术。为了满足农民这方面的要求,“措施事业”的行政机关在开展安全运动的同时,由农机销售、维修人员对农民进行农业机械性能等说明,以及安全性的指导,把它作为该运动的一环,有力地推动安全运动的进行。提高农民的安全意识,对确保农民作业安全方面是很重要的。所以,要在农业机械销售、维修人员对农民进行安全指导的方法等方面制定一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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