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机动力操作保养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29页(458字)
美国1978年《农业装备的安全标准》规定:(1)拖拉机按美国农业工程师协会标准ASAES20“农业拖拉机的后动力输出轴”备有动力输出轴时,应配备动力输出轴主防护罩。主防护罩虽不打算用作踏板,但在体重120千克(265磅)的驾驶员踩踏时,应无永久变形。(2)当辅助动力输出轴与机具的传动线相连时,应配备辅助动力输出轴护罩。(3)在动力输出轴和辅助动力输出轴与机具的传动线断开时,应对它们加罩或加其他保护设施。(4)由动力输出轴驱动的机具应对机具的传动线加罩。(5)对于要求去掉拖拉机上的主防罩的动力输出轴驱动的机具应安装同等效能的防护。(6)在机具的明显位置上应配置安全指示牌,指明动力输出轴的正常工作速度和应将机具传动线上的护罩保持原位。(7)在拖拉机的明显位置上应配置安全指示牌,指明动力输出轴的正常工作速度和应将动力输出轴的护罩保持在原位。(8)设计用于固定位置工作的由动力输出轴驱动的装备,应提供保护机具相对于拖拉机位置保持不变的措施,以防止动力传动线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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