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机人员操作保养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29页(452字)

美国1978年《农业装备的安全标准》规定:(1)每个装备操作人员应有一个适宜的位置。(2)所有装备应有踏板、握手或其他便于进入和离开工作位置的设施。(3)如果推进机的踏板、梯子或握手因安装其他装置而不能应用时,应采取代替设施。(4)必要时,应提供握手、扶手、护栏或障碍式防护,以减少正常操作或保养时跌落的危险,或由装备的其他部分起这类作用。安装防护围栏时,上部围杆应高于工作通道或平台900-1050毫米(41.3英寸),并有一围杆装在平台和上部围杆之间大约中间的位置上。(5)第一踏板的高度不超过686毫米(27.0英寸),倾向于550毫米(21.6英寸);踏板之间的垂直距离不超过406毫米(16英寸),倾向于300毫米(11.8英寸),且每个台阶应有足够的脚尖前空隙。(6)踏板和工作平台应有防滑面。(7)当伸出的手或脚可能与危险运动机件相碰时,在踏板和梯子的背面应加护罩。(8)透明材料的玻璃或塑料用于驾驶员近旁时应符合美国汽车工程师协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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