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机械作业雇工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29页(209字)
新西兰1972年《机械法》规定,在某些场合不得雇用青少年:(1)年龄在15岁以下者,不得受雇使用或帮助使用机械工作;(2)年龄在18岁以下者,不允许对某个部分尚在运转中的任何机械进行清洗工作,也不允许在任何靠机械动力驱动的机器的固定部分和运动部分之间工作;(3)燃气或燃油发动机,以及升降机、牵引机或适用于本法的输送装置,任何时间不得由年龄在18岁以下者负责或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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