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业装备安全定义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41页(513字)
美国1978年《农业装备的安全标准》中规定:“农业装备”是指设计主要用于农业作业的农业拖拉机、自走式机器、农机具和它们的联合作业机。“推进机”是指拖拉机或自走式机器。“防护”是指为减少不当心的人与运动机件发生人身接触的一种屏障。“不当心接触”是指在作业或保养中,由人的意外动作造成的人和危险运动机件或其他危险物的接触。“危险运动机件”是指由运动部件产生的潜在的使人受伤的根源,在人与它直接接触或人的衣着缠绕到它上面时,会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咬合点”是指齿轮的啮合点和皮带或链条转到皮带轮、链轮或张紧轮上的接合点。“位置防护”是指对危险的一种防护办法,当危险机件被机械的其他零部件覆盖,或由于它的位置较远,在正常运转和保养时,不当心的接触可减少到最少程度。“动力输出轴”是指在拖拉机后部向机具提供旋转动力的外伸轴。“辅助动力输出轴”是指拖拉机后部以外的向机具提供旋转动力的外伸轴,通常位于拖拉机的前部或侧面。“机具传动线”是指从拖拉机动力输出轴经过轴、万向节、联轴器的紧固件将动力传至机具的第一个部件的传动系统。“地面驱动件”是指装备在地面行驶时靠地轮的旋转提供动力的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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