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农场财产分割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50页(271字)

俄罗斯1994年《民法典》第258条规定:(1)由于所有成员退出或由于其他原因致使农场(畜牧场)终止时,其共有财产应按照本法典第252条和第254条规定的规则进行分割。在这种情况下,土地依照本法典和土地立法规定的规则进行划分。(2)在一个成员退出时,属于农场(畜牧场)的土地和生产资料不得进行分割。退出农场(畜牧场)的人有以取得与其在共有财产所有权中的份额相当的金钱补偿权。(3)在本条规定的情况下,农场(畜牧场)成员在共同共有财产中的份额被认为是均等的,但他们之间的协议有不同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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