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农户农场建场权利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53页(228字)
俄罗斯1990年《农户(私人)农场法》第4条规定,农场的建场权利包括:(1)凡年满18周岁具有农业劳动经验和技能,或经过专业培训的有行为能力的国家公民均有农场建场权。在本地拥有土地的久居者具有优先权。(2)土地辖区的人民代表委员会对建场权的归属具有表决权。(3)对建场优先权及土地所有权的争议通过法律程序调解。(4)家庭成员之一在建立农场的过程中,余下的其他成员可独立决定参与其中(担任全部或部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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