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农户农场产品销售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56页(190字)

俄罗斯1990年《农户(私人)农场法》第17条规定,农场产品销售程序包括:(1)农场有权按自己意愿或按契约向国家、团体等消费群体和收购网络销售、支配自产产品。(2)农场必须保证产品的质量标准和卫生条件。(3)产品价格由农场自定。(4)国家必须按政府采购合同价格接收农场自产的全部适销合格产品。(5)出口外销产品的按相应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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