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合作社培训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69页(223字)
越南1996年合作社法律规定,合作社管理人员和领导人应参加政府和全国合作社联盟组织的培训,费用减半。政府对合作社经理培训、合作社社员和职员参加政府和全国合作社联盟培训计划实行补贴。政府各部门和组织应积极鼓励和支持合作社经理研究和开拓国内外市场,参加国内外的各种展览会。为保证越南全国合作社联盟在合作社发展中的中心地位和领导作用,越南政府从中央到地方抽调有经验的人员到该组织工作,工资由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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