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合作社开除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74页(266字)
芬兰《合作社法》第21条规定:(1)违反章程有关规定的社员应被开除出社。任何社员在给予警告后仍不能履行社员义务,即使章程未规定开除的理由,也应开除出社。(2)除章程另有规定,有权接纳新社员的机构,同时拥有开除社员的权力。(3)除社员大会外,其他机构开除社员,被开除的社员在接到被开除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权向社员大会起诉作出开除其决定的机构,开除社员的机构也有权向社员大会就开除的动因进行答辩。(4)除章程另有规定,被社员大会开除的社员,在接到开除通知三个月内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诉。
上一篇:芬兰合作社借贷立法
下一篇: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