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第二类合作社示范内容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03页(243字)
法国1959年发布《农业共同经营合作社示范章程(第二类)》。该章程中规定:(1)合作社的任务是经营属于社员的农场、合作社租赁及属于合作社自身的农场。合作社进行或协助进行来自上述农场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2)合作社社员数量最少7户,最多不超过50户,其主要职业只能是农场主或农业工人。(3)加入合作社的社员有履行参加合作社多种活动的义务。(4)给社员的盈余应根据合作社内部规章制度,按每个社员当年承担任务所完成的产值,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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